十几年间,以网络购物、共享经济、移动支付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在神州大地拔地而起,到2020年规模达到39.2万亿元,在GDP中的比重达到38.6% ;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初具,逐渐形成垂直、分化的产业链分工,到2020年,市场规模达到1950亿元,超过半数省级行政单位发布了专门的数字政府战略规划文件;围绕“数据资源、基础硬件、通用软件、行业应用、安全保障”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,至2021年12月,全国遴选出 338 个大数据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,以及 400个大数据典型试点示范。
大数据,俨然成为经济社会的重要推动力。
大数据应用政策环境逐步完善。我国围绕数字经济、数据要素市场、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布局等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,建设促进大数据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。有关部委出台了20余份大数据政策文件,各地方出台了300余项相关政策,央地协同、区域联动的大数据发展推进体系逐步形成。2015年9月,国务院印发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规划纲要》,在大数据技术应用推广初期,基于大数据技术应用带来的新机遇,对大数据发展的方向和框架进行了顶层设计。2016年11月网络安全法正式出台,正式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个人信息保护,筑牢隐私防护墙,为大数据的蓬勃发展筑牢安全底线。同年12月,工信部印发《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(2016-2020)》,对大数据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的发展要点进行了规划,从体制机制、法规制度、政策扶持、人才队伍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建议。2020年4月,《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发布,将“数据”与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并称为五种生产要素,提出“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”,数据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、战略性资源。2021年11月,《“十四五”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》发布,宣布大数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、夯实产业发展基础、构建稳定高效的产业链、打造繁荣有序的产业生态,我国大数据产业从规模增长向结构优化、质量提升转型。同时该规划提出要加强隐私计算、数据脱敏、密码等数据安全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应用,突显出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理念变化,从注重效率到愈加关注人的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