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,生态体系正加速形成,而大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这一全新经济形态的关键生产要素。”20日,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中国通信与信息系统专家陈鲸在重庆召开的2021川渝科技学术大会上谈及“大数据深化应用”时表示,让数据发挥作用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,首先应加强数据产权的界定和保护。
陈鲸认为,大数据时代到来,标志着信息化经历了从数字化向网络化到达智能化的发展阶段,其带来的变革势不可挡,在政府主导下,全民应该提高数据意识,勇敢地应对大数据时代的挑战。
据介绍,大数据的价值体现在技术价值、商业价值、行业价值、社会价值等方面。当前,全球数据量仍在飞速增长阶段。根据国际权威机构Statista的统计和预测,2020年全球数据产生量预计达到47ZB(计算机术语,代表十万亿亿字节),而到2035年,这一数字将达到2142ZB,全球数据量即将迎来更大规模的爆发。
陈鲸表示,数据已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,但大规模数据中“大数据”才有经济价值。让数据发挥作用,应当积极鼓励数据的交易,让数据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充分发挥。此外,应当对数据的外部性问题进行重新认识。
陈鲸举例称,在很多情况下,隐私保护都是限制数据有效流通的一个重要考量。但在数字经济条件下,若数据可进行必要的脱敏处理,并保证不进行二次传播,那隐私保护就不应成为限制数据流通的一个重要理由。
“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创业日趋活跃,大数据技术、产业与服务成为社会资本投入的热点。”陈鲸强调,大数据对现有的信息技术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挑战,孕育着体系重构和颠覆式发展的新机遇。为配合数据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地位,亟需从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、应用实践和支撑技术等方面多管齐下,探索并构建完整的大数据治理体系。
陈鲸说,未来,随着大数据应用领域的拓展、技术的提升、数据共享开放机制的完善,以及产业生态的成熟,具有更大潜在价值的预测性和指导性应用将是大数据发展的重点。